載具使用應配合事項

一、教師若需使用特定APP請一周前於網站登記,並與資訊組聯繫,以協助安裝設定。

二、設備使用完畢請將個人帳號資訊登出或刪除,使用期間之紀錄、檔案等請自行保存。

三、借用人應善盡設備保管責任,因使用或管理不當,致設備發生損壞或遺失,借用人須負擔維修或賠償責任,相關保固與保險事宜請洽資訊組。

四、使用設備僅供學習之用,不得做為其他用途,如因而產生各項費用或衍生問題,請借用人自行負責。

五、設備使用應遵守臺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、相關資通安全管理法、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規定,不得利用借用設備從事任何不當行為。

其它如有未盡事宜,依本校「校園行動載具使用管理規範實施辦法」及資訊安全相關規定辨理。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2gxhzYnoOZiQWncFWX6PHFmugG9LyRe5/view

教師借用平板

★ 請先至校網登記借用

★ 請勿跨樓層借用,若有特殊需求,例如:該樓層無可借用平板車,請洽資訊組。

★ 務必先於網站登記後,利用下課時間至該預約存放教室至存放教室向管理教師領用,以避免造成管理教師之困擾.

★ 若教師為連續節次借用,請務必於最後一堂課使用完畢後,推回該充電車存放教室.

★ 借用時務必清查平板數量:30台。若清查數量不足30台,請務必告知資訊組,並該車將暫時停止借用,待問題釐清後再借用。

重要教室內學生使用規則

★ 請依教師指示按照順序領取ipad,領用時請勿嬉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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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 拿取時請雙手持握